证券代码:000719 证券简称: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:2023-034 号
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
(相关资料图)
虚 假 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
)2022 年年度权
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
通过,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权益分派方案
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: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
(含税;扣税后,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、QFII、RQFII
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.42 元;持
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
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待个人转让股票
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
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
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
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
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。
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
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股 1 个月(含 1 个月)以内,每 10 股补缴
税款 0.76 元;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(含 1 年)的,每 10 股补缴税
款 0.38 元;持股超过 1 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
】
二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3 年 7 月 7 日,除权除息日为:
三、权益分派对象
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 2023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
市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
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
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四、权益分派方法
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
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
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
(申请日:2023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:
,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
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
公司自行承担。
五、咨询机构
咨询地址:郑州市金水东路 39 号 A 座 808 公司证券法律部;
咨询联系人:张先生
咨询电话:0371-87528527、0371-87528528
传真电话:0371-87528527。
六、备查文件
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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