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规范食盐市场价格行为 串通涨价最高可罚500万元
来源:昆明信息港    2023-08-28 08:17:12


(资料图)

昆明信息港讯(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)近日,受“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排放入海”事件影响,部分地区商超、市场出现食盐抢购现象。为保障食盐价格秩序平稳,8月26日,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食盐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。

提醒告诫函要求,全市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感,加强价格自律,遵循公平、合法、诚实、信用的定价原则,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,稳定价格水平;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,做到价签价目齐全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、字迹清晰、货签对位、标示醒目;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,违者最高可处罚5000元。

严禁哄抬价格,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。不得无正当理由,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食盐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、过快上涨。不得强制搭售商品,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,违者最高可处罚300万元。严禁价格串通,不得串通、操纵市场价格,造成食盐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大幅上涨,违者最高可处罚500万元。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,不得利用虚构原价、虚假优惠折价、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,违者最高可处罚50万元。

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和有关社会舆情,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,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、哄抬价格、串通涨价、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。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理;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,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。请社会各界、广大群众积极监督,发现上述有关违法行为,可拨打12345、12315投诉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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