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南京市江北新区一小区业主向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反映,他们花费大价钱购买了新房,就是看中销售人员当时宣传的优质教育资源,希望孩子将来能享受到良好的教育,但如今房屋交付后,大家发现自己的房子根本不在知名小学的施教范围内。
销售时宣传优质教育资源
业主收房后情况有变
(资料图)
大华锦绣和樾小区位于南京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,目前楼房已经建成,正在陆续交付。业主们告诉记者,2020年这个小区开盘时,每平方米房价高达33000元左右,在当时南京江北新区新开的楼盘中,位居前列。
就在业主看房时,销售人员宣传他们小区一街之隔就是育英小学,也就是现在的南京一中江北第二小学。“都有明确的诱导,无论是销售人员也好,还是宣传资料,包括公众号上都有说育英小学。”业主们说。
业主们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,楼盘的销售人员多次提到育英小学,同时在大华南京的公众号上也有“南京一中优质教育”的字样。正是看中销售人员宣传,业主们都花费三四百万元购买了新房。
到了今年1月份,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。经过打听,业主们这才发现大华锦绣和樾小区的学区大概率不是育英小学,即现在的南京一中江北第二小学,而是附近的另外一所小学。
业主告诉记者:“南京一中江北第二小学离我们最近,但我们享受不到这个教育资源,跟开发商的宣传、他们所有的说辞都不一样。不是说我们想上什么学校,而是他们宣传的东西最后却达不到。”
南京一中江北第二小学招生老师说:“学校要按照教育局的政策来,目前学校的施教范围是华润国际社区,没有听说有大华锦绣和樾小区。今年的政策还没出来,要到5、6月份才出来,到时候再关注一下。”
发现学区可能有变之后,业主们也多次找到大华锦绣和樾小区的售楼处进行交涉。原先的销售人员表示,他们当初发布育英小学的相关宣传也是上面领导授意的。至于大家想要的学区,他们现在也是无能为力。
小区售楼处负责人李红伟说:“没有人去承诺过什么东西,业主不能说因为销售人员介绍小区周边情况了,就变成承诺了,我们不用纠结这个。如果业主确实觉得开发商存在过失,就去拿相关的依据。”
业主则表示:“销售作为公司职员,代表公司,销售的态度也代表公司的态度。”
房产专家:
开发商不得以学区的名义宣传售房
房产专家表示,国家在预售房宣传方面是有着明文规定的,开发商及其销售人员不可以以学区的名义进行宣传且销售。若开发商确实存在不实宣传等情况,购房者可以凭借证据去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投诉。
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吴翔华说:“在商品房的新房宣传当中发布不实信息诱导购房人的消费行为,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正式公告而进行学区宣传的,都属于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的相应的一些规定。”
律师:开发商违反“要约”
涉嫌虚假宣传需担责
法律界人士指出:楼盘的销售人员也代表着开发商的行为,他们所说的和承诺的,应该视为“要约”,另外开发商公众号的相关内容虽然没有写进合同,也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。特别是如果销售人员在售房过程中对购房人有“学区房”的相关诱导,且该因素是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,后期开发商一旦违反该学区房的约定,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,业主可以要求退房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。
北京市兰台(南京)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松说:“如果开发商违约行为,根本性影响房屋使用,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话,是可以要求退房的。赔偿损失,比如房价的差额损失、择校这块的损失,以及能够明确具体的损失,一般法院会支持的。”
提醒广大市民:楼盘没有交付之前并不能划定学区,任何笃定宣传称能就读某学校的说法都不可信,最终要等楼盘交付后才能确定学区;且楼盘的学区并非终年不变,依据区域的实际情况,教育局会有相应调整。如果开发商对学区有承诺最好在合同里有体现。
目前业主们已经把大华锦绣和樾小区涉嫌虚假宣传的情况,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,对此我们也将继续关注。
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|王兵 刘小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