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
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
(资料图片)
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—上市公司资金往来、对外担保
的监管要求》
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及公司《章程》
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》等
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
立董事,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,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,就公司截至
判断的立场,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:
期内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。
(以下无正文)
(此页无正文,专为《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
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》之签字页)
独立董事(签字):
徐世法 李连燕 乔祥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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